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融入乡村振兴

2021-03-09 09:24:05 九里山公墓 1073

乡村振兴是发展战略,也是民心所盼。

“十四五”开局之年,针对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正值全国两会期间,殡葬周刊编辑部特别策划采访部分代表委员和关心关注殡葬事业发展人士,共同探讨如何通过移风易俗遏制农村丧葬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助推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


全国政协委员、洛阳理工学院副院长

马珺

用法治的力量革新乡风民俗


《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要加强制度保障,实施有效管理,推动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增加文明乡风相关内容。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如何借助法治的力量革新乡风民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部署,全国政协委员、洛阳理工学院副院长马珺呼吁,用法治的力量革新乡风民俗。

“移风易俗,让文明乡风民俗树起来迫在眉睫。”马珺表示,婚丧嫁娶、人情往来是乡村社会常态化生活场景,传统乡土社会形成的乡风民俗,固然有其值得继承与弘扬的一面,但也有需要摒弃与治理的一面。受“规矩”等因素制约,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成了制约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枷锁。

“我的工作和调研经常涉及农村风俗,我发现部分地区依然存在薄养厚葬、大操大办陋习。”马珺介绍,某些地方的农村丧事花销不少。一般丧事最少要3天,要做法事、请乐队或者歌舞团,还要管前来吊唁的亲人和帮忙邻居的吃喝……整场丧事办下来,少的花个三五万元,多则十几万至二十万元。

“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为了彰显孝心,丧事也有攀比之势,甚至是硬着头皮大操大办,因丧致贫返贫现象屡见不鲜。”马珺说,农村普遍存在“重面子轻里子”现象,除了丧事大操大办,还有天价彩礼“娶不起”、人情消费“还不起”等诸多问题。“虽然相关部门采取了措施,产生了一定作用,但转变群众观念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乡村治理和振兴需要法治、自治、德治三治合一,其中法治是根本,属于刚性约束。”马珺认为,只有充分借助法治力量,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乡风民俗“吐故纳新”。

为此,马珺建议,增强村规民约的约束性,以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执行、监督、内化为切入点,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引导村民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将移风易俗形成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以法治方式推动移风易俗,提升地方法规权威性,让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全社会都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实施。

马珺表示,移风易俗需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和可执行性,对违反移风易俗行政法规的行为,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

“重塑法治信仰需要尊重乡风民俗,在此基础之上实现民俗与法治的融合发展。”马珺说,村规民约具有独特的法律文化价值,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独特资源,有着明确的立约精神,更具备本土性、地域性、熟悉性、植根性、传播性,以及规范的普遍性、可执行性、世代相沿不悖性,村规民约执行得好,会代代相传、与时俱进、历久弥新,深得村民认同。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沂水县沂城街道西朱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文玲

推广沂水移风易俗改革经验

助推乡村振兴


提及殡葬改革,山东省沂水县的移风易俗工作堪称示范。

为了让群众丧事不再难办、乡风民俗更加清朗,从2017年开始,沂水创新实施以“惠葬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殡葬全免费”政策,加强殡葬礼仪规范引导,建成全国首家县级移风易俗教育基地,形成殡葬改革“沂水样本”。

“殡葬改革不仅是一本民生账,更重要的作用是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和乡村振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沂水县沂城街道西朱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文玲连续3年向大会提交殡葬领域有关建议。

今年全国两会,刘文玲继续将目光聚焦移风易俗话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广沂水移风易俗改革经验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沂水移风易俗改革经验做法,加大推广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村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创新乡村社会治理。

沂水殡改每年都有新举措新变化

“2019年底,民政部在沂水召开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去年6月又向全国通报沂水殡葬改革经验,如今沂水殡改经验影响越来越广、变化越来越大。”刘文玲表示,自沂水启动推进殡葬改革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沂水也不负众望,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和深化,经历了一个从探索实践到制度完善的过程,每年都有新举措、新变化。

“对外,接待全国22个省份350多个地区到沂水考察,为全国殡葬事业发展提供了引领和示范;对内,通过殡葬改革,不仅改善了民生,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拥护,而且还锻炼了全县干部队伍,凝聚形成了‘敢为人先、攻坚克难、改革创新、众志成城’的殡改精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刘文玲如是说。

刘文玲介绍说,去年以来,沂水秉承“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深化推进殡葬改革。继续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公益性公墓整体效果明显提升,公墓安葬率继续保持100%,“追思会”丧礼模式全县举办率达90%以上;经过总结提炼,出台《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把实践经验上升到制度法规层面,并于去年11月26日成为山东省地方标准,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出反映沂水殡改历程的方言话剧《樱桃崮下》,先后演出57场,民政部部长李纪恒亲自观看演出并作出批示,让沂水更加坚定了将殡葬移风易俗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

不仅如此,沂水在殡葬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后,又接续抓好移风易俗改革试点任务的推广,形成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创新成果。针对红白喜事开销多、留守老人缺少照料这些农村群众面临的痛点问题,创新实施婚俗改革,抵制天价彩礼、低俗婚闹,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启动“关爱老人·情暖夕阳”寸草心志愿服务行动,引领带动更多子女自觉尽孝,把孝道尽在生前,让鳏寡孤独老人也能得到关心关怀。

“沂水创新实施殡葬改革、婚俗改革、寸草心志愿服务行动,解决了基层群众关注关心的揪心事、烦心事,形成了促进移风易俗的协同效应,提高了乡村文明程度。”刘文玲说,沂水在移风易俗改革上打出的“组合拳”,顺应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合乎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契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有力助推了乡村全面振兴。

农村殡葬改革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农村殡葬改革是覆盖面广的一项民生工程,涉及每家每户切身利益,是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文玲指出,对于殡葬改革,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在倡导,社会各界在呼吁,但是在顶层设计上尚未形成合力,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认识不到位,推进措施乏力;国土、林业、规划等部门间没有相互衔接殡葬设施用地方面的法规政策,成了制约殡葬改革发展的“绊脚石”。

“绝不让群众在丧事上多花一分钱,绝不让群众因葬致贫、因葬返贫。”刘文玲自信地对记者说,沂水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殡葬改革成绩斐然。目前有33108户逝者家庭享受到殡葬全免费政策,户均减负2.5万元以上,累计节省社会殡葬支出8亿多元。经数据比对,40%的家庭是贫困户,殡葬改革解决了他们因丧致贫、因丧返贫问题,为沂水取得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殡葬改革不仅有利于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而且有利于促进移风易俗,提振乡村文明精气神。”刘文玲说,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殡葬领域陈规陋俗严重阻碍了乡风文明,封建迷信思想更不利于乡村治理与振兴。

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沂水注重全方位、整链条实施改革,特别是全县普及推广“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全面遏制了丧葬陋俗。每名群众去世后,都要由村里为其举办“追思会”,村“两委”干部致悼词、宣读逝者生平,红白理事会全程做好服务,缩短了丧礼时间,减轻了群众思想压力。“此举不仅密切联系了群众,还充分体现对逝者的尊重、对逝者亲属的安慰,‘追思会’俨然成了沂水殡葬移风易俗的一道文明符号。”刘文玲说。

谈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殡葬改革的影响,刘文玲坦言,文件单条阐述要求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调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并特别要求加大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实际上也是强调了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性,释放了中央关注殡葬改革的重要信号,“这有利于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更加关注殡葬改革,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上有所涉及或侧重,使地方各级政府在推进殡葬改革上有章可循,对农村殡葬改革将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陈玉村党支部书记

张文喜

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

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殡葬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陈玉村党支部书记张文喜日前接受记者电话专访时表示,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是保障农民安葬需求、节约集约耕地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今年,张文喜带着《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等多项议案建议参加全国两会。

“当前,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陈规陋习依然存在。”张文喜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以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为契机,各地乡风民风有所好转。但是,一些不良习俗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利于农村殡葬改革发展。

张文喜自2011年担任陈玉村党支部书记以来,瞄准产业致富路子,但耕地上林立的坟头阻碍了土地流转,制约了农业规模化发展。

“在农村还存在散埋乱葬,滥占耕地、林地以及骨灰盒装棺下葬现象,加之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浪费、群众丧葬负担过重等问题。”张文喜略带遗憾地对记者说。

“我们不仅要产业兴旺,更要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张文喜说,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转变,破除婚丧陋习、厚养薄葬逐渐成为共识。

在张文喜看来,农村殡葬改革要善于运用社会治理的方法和理念,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综合考虑人群分布、民风习俗、地势条件等因素,科学谋划、分类施策,在保护耕地和生态大前提下,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选址工作,最大程度满足群众丧葬需求。

针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张文喜表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停车场、卫生间、焚烧炉、出行道路、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和绿化工程建设,打造“景观化、园林化”墓园,让群众真正愿意去村级公墓安葬。

同时,张文喜建议,要把殡葬移风易俗经常性教育和定期宣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传农村公益性公墓相关政策,为群众算好“经济账”,争取获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及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将殡葬改革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把移风易俗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之中,积极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殡葬服务需求。

此外,张文喜认为强化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财政保障力度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至关重要。“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村级公墓的管理维护力量,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群众满意度高、管理规范的公益性公墓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督查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张文喜表示,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助于破除殡葬陋习,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局面